试用期、辞职和辞退的意思是什么?
by Chloe Chan
试用期、辞职和辞退的意思是什么?
首先,试用期是指员工入职后,与雇主约定的一段时间,一般是3个月或6个月(取决于不同的公司和职位),用来评估员工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。
辞职则是员工本身主动递交离职申请,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;而辞退是指雇主主动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,通常是由于员工表现不佳或违反公司规定等原因。
无论是雇主还是员工主动,双方都需要确保员工是有根据劳工法令辞职,而不是说走就走,炒就炒!
试用期辞退员工,雇主要注意什么?
有工作经验的朋友,都知道在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之前,一般上都必须先通过“试用期”。所谓的“试用期”,其实就是公司和员工互相考察的阶段。
有些雇主认为试用期内雇佣双方劳动关系处于未完全建立状态,他们可以随意解雇员工。然而在许多案例中显示,雇主要解雇试用期员工,也必须要有正当的、合理的及公正的理由 (Just cause or excuse).
1)Khaliah Abbas v Pesaka Capital Corp Sdn Bhd 【1997】案例中,上诉法庭在Klaliah Abbas的案件列明, 试用期员工应该享有和正式员工相同的保障,在解雇过程中也必须要有正当的、合理的及公正的理由 (Just cause or excuse).
2)RANBAXY (MALAYSIA) SDN BHD v. VIJAYA A RAJADURAI [1999] 1 ILR 430案例里也提到,如果雇主要合理解雇一名试用期员工,必须证明那名表现不佳的工人已得到警告,并给工人充分的机会来改善;但他没能有效地提高表现。雇主也必须在解雇表现不佳的员工之前,给员工一份书面警告。
假如试用期员工觉得自己被无理解雇,他们可于60天内在马来西亚工业关系法(Industrial Relations Act) 第 20条下向有关部门做出适当的投诉。
试用期常见问题:
问题 1:员工工作超过 3 个月,就算没有收到confirmation letter也能自动成为正式员吗?
在劳工法令里并没有提及试用期的期限,而且公司有权力在合适的范围内延长员工的试用期。没有收到公司的confirmation letter,你就还是在试用期的员工。除非,在你当初签署的offer letter里有提及试用期为3个月,过后会自动成为正式员工。
问题 2:我已经完成我的试用期,可是公司一直没有给我 confirmation letter, 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?
在还没签署 confirmation letter 之下,你可以依据你当初签署的offer letter里所提及的离职通知。
问题 3:我已经工作四个月,公司没有出 offer letter /和 confirmation letter 给我。现在老板突然让我下个星期开始不用上班了,我该怎么办?
你可以向劳工部投诉关问题。由于没有签署任何文件 ,你必须向劳工部呈上任何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文件。
其实任何一个员工就算是做 part time,temporary 或 contract,都必须在开工前签署请合约,这是保障双方的权利。如果公司在一开始没有给予任何文件上的保障,就应该考量这份工作是否值得去做。
问题 4: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想离职,一定得呈上书面通知或者离职信吗?
是的,根据劳工法令,离职就必须要给书面通知。 即使是没有被 confirm 的试用期员工也是一样。
寻找工作时,最好是找有提供雇用合约的公司。签署合约时,必须确认自己清楚理解合约的内容。这样法律才能更完善的保障你我。
员工需根据劳工法令辞职,离职员工需给予雇主以下通知:
1. 受雇少过2年者:4星期的通知
2. 受雇2年但少过5年者:6星期的通知
3. 受雇超过5年者:8星期的通知
若员工的薪水超过RM2000,且不是手动员工,那他们的离职通知是参考合约里提到的离职通知。
任何一方没有给予足够的离职通知,必须支付对方代通知金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合约里没有列明离职通知,那么离职通知将以劳工法12条文下的离职通知为标准。
换言之,雇主是可向那些没有给予足够离职通知的员工追讨代通知金。
若员工在该月份薪水的第2天就没有通知而离职,雇主可向他们做出民事诉讼,这就取决于雇主愿不愿意花钱和精力来做出此诉讼。
另外,有些案例是员工连续缺席2天,公司基于1955劳工法15(2)的条文,采取直接解雇的行动。
在试用期辞职
在试用期辞职的步骤如下:
了解公司政策:了解公司对试用期辞职的相关政策。
与雇主沟通:尽量与雇主沟通,说明辞职原因。
提出书面申请:向雇主提出书面离职申请,并说明辞职原因。
遵守离职程序:遵守公司的离职程序,如提交离职报告,交接工作等。
保持联系:与雇主保持联系,以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。
请注意:在试用期辞职可能会影响以后的就业机会,请谨慎考虑。
员工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?
根据郭汪律师事务所,试用期员工和固定员工的权利是一样的。试用期员工不能在毫无合理的理由下被解雇的。如果试用期员工的解雇是带有歧视或者不公平,工业法庭有权利判决推翻此解雇,员工将获得相应的赔偿。
资料来源: 法律与你同行 Law & Justi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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